为庆祝建国60周年,歌颂伟大祖国的辉煌成就,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现陈江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热爱祖国的美好情怀,陈江街道决定举办纪念建国60周年“祖国在我心中”歌唱比赛。方案如下:
一、负责单位
由街道工会牵头,党政办、团委、妇联、文化站协同组织实施。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举办时间:2009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举办地点:待定
三、参赛条件和参赛方式
1、凡在本街道工作、学习和生活半年以上(以身份证或单位、企业或村、社区证明为准),具有良好文艺基础,年龄在18周岁以上非歌唱专业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2、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参赛。
四、参赛方式
由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五、参赛要求
1、对演唱风格和形式不作限制,可以由个人或组合参赛;
2、参赛曲目建议以歌颂党、歌唱祖国、讴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为主题,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
六、比赛方法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所有报名选手以清唱的方式进行。初赛选拨25名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25名选手中选拨15名进入决赛。
3、决赛: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9名。
4、初赛、复赛和决赛都将邀请上级有关专业人士担任评委,对所有参赛选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
5、所有获奖者将获得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颁发的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报名办法
从下发通知之日起,各单位或个人将参赛者比赛报名表(见附表)、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学生证、所在单位证明或村(社区)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1寸彩色免冠半身近照1张等报名资料,于9月3日前报街道工会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大楼504室),联系人:何翠婷、黄雪燕;联系电话:3896622。
八、工作要求
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从共同庆祝建国60周年,发现和挖掘陈江文艺人才,丰富干部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高度,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好广大歌唱爱好者积极参加本次活动。要求每个单位、企业至少选派1名选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