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灯光夜市管理,禁止乱摆乱买的现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陈江街道办事处拟将街道中心区范围内的灯光夜市经营权、管理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承包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陈江街道中心区灯光夜市经营权、管理权招标
(二)项目地点:陈江街道中心区
(三)招标内容:灯光夜市经营权、管理权的承包管理,指陈江街道中心区范围内由城建办指定的临时摆卖位置的经营权,主要位置是陈江商业街、陈江河西边沿河路以及城监部门划定的区域,约300个摊位。
(四)经营承包管理时间:对陈江街道中心区范围内的上述所有经营临时摊档(位)进行管理,承包管理期限为2年(
(五)经营要求:
1、督促管理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2、搞好经营摊档(位)及周边的卫生清洁,不占道经营,不乱摆乱卖,不乱丢垃圾;
3、服从城监、环卫等部门的管理,共同建设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文明城市的建设;
4、对经营摊档(位)者收取有偿服务费,收费标准每月不能超过300元/档·月;
5、指定的位置经营外,其他地方不准摆卖,出现乱摆卖,每次扣押金2万元
二、报名条件
具有经营资格的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报名。
三、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申请表(格式不限);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万元),如为个人投标则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或个人报名都必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
4、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名资料的每一页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个人投标必须本人签名。
四、报名资料递交时间
各投标人必须于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
联系人:
招标代理: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