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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2009年08月17日  点击:422  

转发关于做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会”、部门,住宅小区:

现将区委办、区府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惠城办通2009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做好自荐工作,并于825日前将填好的“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住宅小区申报表(申报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chenjiang.gov.cn/dispTable.asp?tab=softdown&id=7以书面形式交党政办资料室(办事处大楼401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dzbzls@163.com)。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员会办公室

 

 


 

惠城办通〔200994

 

关于做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副局以上单位:

近两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不断提高我区创建活动的水平,同时也为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区委、区政府决定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推荐对象

(一)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机关、学校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

(二)文明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


各建制镇。

(三)文明村: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尤其是创建生态文明村富有成效的各村民委员会。

(四)文明窗口: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窗口单位。

(五)文明社区: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社区。

(六)文明住宅小区: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居住小区。

(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工作积极、事迹先进、贡献突出的个人。

二、申报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8

三、评选程序

(一)自我申报(8月中旬)。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逐级申报评选。

(二)考察推荐(8月下旬)。各党(工)委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对推荐上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考察,并征求纪检、计生、政法、民政等部门意见,按照好中选优及名额分配的要求于831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并报区文明办。

1、街道(镇)下辖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统一由街道(镇)文明办汇总审核,由当地纪检、计生、政法、民政等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经街道(镇)文明委同意后报区文明办(831前)。

2、党(工)委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党(工)委汇总审核后报区文明办(831前)。

(三)初审报批(9月上旬)。区文明办、区创建办对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住宅小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进行初审,并组织人员到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抽样核查(其中文明住宅小区的评选将由区文明办会同市房产管理局联合提出送审名单),提出表彰名单,经区纪检、计生、政法、民政部门确认符合条件,报区文明委审议核定。

(四)审批公示(9月中旬)。区文明委审议批准后,区文明办将拟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名单在区主要宣传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

(五)正式表彰(12月)。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颁奖,隆重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具体要求

(一)各镇、街道和区直副局以上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采取民主评议、自下而上的方法,认真做好每一项评选推荐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好中取优,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最具代表性又被群众公认的、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三)各党(工)委要提交一份近两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开展活动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主要经验及今后打算),于831日前报区文明办。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计划生育工作未达标;

2、近两年来曾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

3、近两年来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4、殡葬改革不达标者不能评为文明镇或文明村。

(五)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全部附电子文档)报送地址:惠城区行政中心后楼三楼,联系电话:2687060;传真:2687056;电子邮箱hcqcjb@126.com

 

附件:1.文明单位申报条件

2.文明镇申报条件

3.文明村申报条件

4.文明窗口申报条件

5.文明社区申报条件

6.文明住宅小区申报条件

7.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申报条件

8.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

9.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住宅小区申报表

10.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中共惠城区委办公室

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3日

附件1

文明单位申报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巩固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在创建文明城市和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调查中,有成效、有特色,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勤政廉政,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

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改革进取,科学决策,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主要业务指标达到本行业、本县(区)同类单位先进水平。

3、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行业风气和干部群众精神状态良好,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计划生育工作好。

4、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监督保障措施完善;纪律严格,奖罚分明;社会信誉高,群众反映好。

5、环境优美,环保绿化达标。环境清洁,注重绿化美化,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到本县(区)先进水平;工作条件不断改善,服务设施逐步配套,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6、遵纪守法,秩序安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员工中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附件3

文明村申报条件

 

1、班子好。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有力配合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把精神文明建设实绩作为考核村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发动和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文明村创建活动,创建文明户活动覆盖率达95%以上。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务实高效,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在群众中威信高,干群关系良好。

2、经济好。经济发展思路、目标符合当地实际,大力发展节约型、高效型现代农业,突出培育生态农业、民俗旅游等特色产业,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带和农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村级产业发展格局;积极发展绿色农业,提倡种植无公害农副产品,形成“猪--果”、“蚕--桑”等循环经济模式;积极建立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定期组织科技知识、职业技术培训班,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3、村容好。制定并严格实施村总体规划,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和林地;农户住宅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实用美观,与自然环境和谐协调;大力推进“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造住房),村道硬底率达到9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全面完成农村泥砖危房改造;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人畜分居,禽畜圈养,生活垃圾从收集、运输到无害化处理全部落实到位,无柴草粪土杂物乱堆乱放,获得市级以上卫生村;搞好园林绿化、道路绿化、河岸绿化和庭院绿化,农户房前院内种有树木、村内道路两旁植有行道树、村庄周围有绿化林带,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100%

4、环境好。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无滥垦、滥伐、滥挖、滥杀现象;村内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标准,严格控制新污染,禁止引进有污染的工业项目,无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事件发生;加大治污工作力度,抓好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清洁饮用水普及率达90%以上;村民建立环保的生活方式,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普遍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3%-5%;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资源再利用,农户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90%以上,50%以上的农户使用沼气或太阳能等洁净新能源;注重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村民环保意识强。

5、民风好。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新时期广东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现代公民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新风尚;村规民约完善,农民群众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和睦相处,邻里关系融洽,村风民风朴实;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实行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村落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文体设施健全完善,基本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体需要;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广播电视和电话入户率达到95%以上,宽带入户达到10%以上;农村“五保户”供养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6、管理好。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完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村民委员会经民主选举产生,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完善、规范有序,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农民的公民权利得到保障;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干群关系良好;建立健全排查调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农村社会矛盾妥善处理,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村民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村落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黄、赌、毒”现象,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个文明协调发展,制定村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发动和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附件4

文明窗口申报条件

l、优良道德

1)重视文明创建。领导班子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巩固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纳入本窗口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在创建文明城市和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调查中,本窗口单位措施得力,成效突出,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整个单位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无违纪违法现象。

3)完成各项任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居同行业前列,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美誉度。

2、优质服务

1)服务态度好。微笑服务,礼貌待客,文明用语,态度热情,尊重服务对象,无“冷、硬、推、顶”现象。

2)便民措施齐。有服务对象须知,有上门服务、电话预约等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民利民的措施,推出承诺服务。

3)服务效率高、服务监督强,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优美环境

1)服务场所(大厅)布局合理。柜台、货架、橱窗和商品陈列整齐美观,新颖大方;广告设计健康、高雅,用字规范;整体环境整洁、优美、舒适。

2)有健全的卫生保洁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内外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公共卫生设施配套,环境保护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4、优良秩序

1)经常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提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反财经纪律、无偷税漏税等行为。

2)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纪律,按操作规程办事,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5、优化管理

l)生产、工作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积极推行规范管理,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和考勤、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责任落实,措施得力。

2)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管理工作实现现代化、信息化,整体管理手段科学、先进、高效。

 

 附件5

文明社区申报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巩固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纳入本社区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创建文明社区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在创建文明城市和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调查中,能够坚持特色,成效突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社区志愿者、老年人、残疾人等社团组织和各类服务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骨干队伍稳定,活动经费落实,积极发挥作用。

2、教育深入,风气良好。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家庭成员、邻里之间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形成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邪教的良好氛围。社区居民的整体文明素质较高,对社区的认同感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3、秩序优良,社会安定。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防范和管理措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和群防群治体系完善。社区治安状况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上访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社区管理规范,社会秩序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4、服务优质,生活便利。社区各类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工作,面向老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经济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周到细致,面向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及时方便,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扎实深入,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齐全配套,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各项服务项目丰富、程序规范、质量优良,居民普遍满意。“双拥”工作走在前列,军政军民关系密切。社区志愿者活动形成正常运行机制。

5、环境优美,设备完善。社区设施建设布局合理,环卫、服务、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社区功能健全、环境综合整治和净化绿化美化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社区环境整洁优美。交通管理井然有序,主要道路交通畅顺。社区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的机制初步形成。

6、设施齐备,文化繁荣。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楼院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发展较快。社区各类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影剧院、文化站、俱乐部等文化娱乐场所设施齐备并经常开展健康向上、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附件6

文明住宅小区申报条件

 

1、环境整洁优美

以绿化、美化、净化为目标,达到市级卫生小区的标准:

1)小区道路路面硬化,平坦、畅通、整洁,排水设施完善,无坑洼积水,街道环境整洁。

2)绿化标准高,覆盖率超过35%,基本做到黄土不见天,无占绿、侵绿现象。

3)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清运定时定点,垃圾箱设施齐全,居民不养家禽和无证犬,养鸽符合卫生要求,消除公共场所“脏、乱、差”。

4)无“六乱”,即无污染源,无违章搭建,无乱招贴,无乱堆杂物,无乱停车辆,无乱设摊点等各种违章现象。

5)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小区内设有机动车、自行车的停放场地,停放有序。

2、社会安定团结

1)社会治安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无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开展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无危害一方、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严重影响的黑恶势力。

2)安全防范(防火防盗)做到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有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设有符合公安部关于110报警服务工作有关规定的110报警服务系统,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100%。新建住宅安装有楼宇对讲电控防盗装置,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老式住宅安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

3)减少民事纠纷,调解、帮教成功率高。

4)对外来人员、流动人口有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

5)法制教育开展好,居民遵纪守法意识强。

6)居民对创建“安全小区”活动知晓率达80%以上,对治安状况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3、设施配套齐全

小区规划科学,设施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得到维护:

1)居住环境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2)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地名标志、道路名称、楼户门牌等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文字、注音规范,准确清晰。

3)水、电、煤、卫等生活设施配套完善。

4)具备文化娱乐设施,有图书室等文体活动场所。

5)菜场、商店、邮电、交通、学校、幼托、医疗保健等社会服务设施齐全。

6)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如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路灯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偷盗现象。

4、管理服务优良

1)小区服务网络健全,积极开办托儿所、卫生站、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有公用电话、行路方向平面图和楼院幢号标志等,服务功能完善,住户生活方便。

2)小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小区内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房产所有单位等参加的小区管理组织,制订区内治安、调解、卫生、计划生育、环保、绿化、生活服务、房管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3)管理队伍责任落实、服务到位,经常开展各项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4)物业管理开展阳光服务活动,注重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每年重点解决几个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做到住户舒心、称心、放心。

5)公共场所(指位于小区内的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公园、风景小区、河湖水面、停车场、集贸市场、展览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秩序、卫生状况良好,无无证摊点现象、无乱张贴现象、无跨门经营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机动车、自行车停放有序,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图书馆、阅览室、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无手机的声音。

6)优抚工作落实,军烈属、孤寡老人、弱势群体得到照顾,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组织辖区内居民建立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对居民实行有偿或无偿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5、文化生活丰富

小区文化生活健康、丰富、普及,积极开展各种广场文化、家庭文化、特色文化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1)有能够满足居民文化需求的公益性设施,主要包括综合性、多功能的小区文化活动室以及室外文化宣传栏等固定的和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场所。经常性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小区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2)发展学习型小区,建立市民学校教学点,常年开展市民终身教育,有场所、有计划、有教材,师资队伍落实,有效开展活动。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3)设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

4)建立小区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小区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能正常开展活动,并定期到各级群艺馆、文化馆进行培训。

5)有固定、美观的宣传栏和宣传标语,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和文艺、法治、科普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

6、社会风气良好

1)小区气氛祥和,居民精神面貌良好,有良好的文明意识,语言文明、待人礼貌、爱护环境、讲求卫生、遵守秩序、爱护公物、尊老爱幼、互帮互助,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呈现出良好社会风气。

2)小区内无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杜绝赌博,禁止传播反动、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行为规范、生活方式和社会风气。

3)居民群众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大力开展在单位做文明职工、在社会做文明市(居)民、在家庭做文明成员的“一日三文明”活动和好儿女、好婆媳、新风户、五好家庭、文明楼组等创建活动,好事有人夸,坏事有人抓,民事纠纷少,争当文明市民的风气浓厚。

4)计划生育合格率达标,领证率达100%,提倡优生优育。

5)公益性活动形成机制,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

7、创建工作扎实

1)建立创建文明小区组织机构,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有力配合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坚持特色,成效突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小区的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服务中,深入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营造浓厚的精神文明建设氛围。

3)制定规划,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长效管理措施,在创建工作中积极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推进社区(小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小区重大事务,形成小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制度。

4)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共建活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小区)活动覆盖面广、参与率高、受教育面大。

5)经费有保障,设立小区专项建设基金。

6)创建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7)创建成效显著,区内居民要达到: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90%以上;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的知晓率90%以上;对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行为规范教育的受教育面90%以上;对本市重大(先进)典型的知晓率90%以上;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率90%以上;对文明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率90%以上;对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的知晓率90%以上;群众安全感90%以上;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90%以上;依法直选的社区(小区)居委会有90%以上的选民参与选举;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小区人口总数的比例8%以上等主要创建指标。

 

附件9: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住宅小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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