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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职 责

 


 

分局长
1、负责分局全面工作
2、监督、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副分局长
1、协助、配合做好分局长的参谋
2、负责分局的业务管理、征收管理、人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监察员
1、监察分局的税收政策、各项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2、协助调查分局违法违纪问题

信息员
1、收集整理、传递各类信息
2、做好各种文书资料的复印、打印,将有关纳税的资料输入电脑
3、做好税收宣传及分局内务工作

会计员
1、管理好票证,按规定划解税款、准确及时报送各类报表
2、审核经费支出单据,监控分析经费收支情况

出纳员
1、按单据报销手续报销单据
2、按时发放工资
3、缴交分局正常办公费用
4、做好现金出纳帐

统计员
调查、分析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做好各类统计表

征发员
1、认真审核、整理各类申报表,做好税款征收工作
2、准确及时结解票款
3、确保税款准时,足额地入库

检查员
1、做好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税务文书的送达,税收有关资料的整理入档取证工作
3、完成发票管理、税务检查、双定户应纳税额的审核

 

 

办 事 程 序

 


首先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妥表内的 内容,盖上公章,银行印鉴,连同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公 司章程;
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银行“印鉴卡”复印件;
⑤如租用办 公用房要有租赁合同复印件;
③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由专管员审核后给予办理税务登记证。
2、办理发票的购领程序: 首先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领用发票申请审批表》,按 表的内容填列正确,然后由主管专管员审核后,报所长审核,十万元 以上由局长审核,批准后由专管发票人员发出。
3、办理自印发票程序:与购领发票程序大致相同,领取的表格为《自印发票申请审批 表》。
4、办理纳税人申报程序: 首先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纳税申报表》,按照表的内 容填列正确的经营项目、种税、税率,连同企业各项报表交由主管专 管员审核无误后,再由计征人员根据《纳税申报表》开具“现金完税 证”或“缴款书”缴纳税金。
5、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程序。 首先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按 表的内容填妥交由分局长、所长审批后,报市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 税款。
6、核定“双定户”程序: 首先由纳税人提供企业各项报表,连同申请“双定”文书,交由 主管专管员审批,由主管税务机关民主讨论核定,再由专管员填写 《核定定期定额税款纳税通知书》交纳税人,缴纳税款。
7、停歇业申请程序: 首先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停歇业申请审批表》,按表 的内容填列,交由主管专管员审核后准予停歇业。
8、注销税务登记程序: 首先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按 表的内容填列,交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由税务机关开具《注销税 务登记说明书》,注销税务登记。

 

服 务 承 诺

 


  为提高办事效率,为纳税人营造一个优良的纳税环境,从中体现优质服务,我局现制订办税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包括:

税务咨询
1、电话咨询,于5分钟内作出回答或转介有关部门或人员回答。
2、面谈,简单事宜即时回答,技术事宜于分钟内作出回答或转介有关部门或人员回答。
3、书面咨询,简单事宜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答,技术事宜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答。

税务登记处
1、首次办理税务登记,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助其当天办结。
2、办理变更登记,缴交清发票和税款后,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
3、办理注销登记,缴清发票和税十二月后,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未缴清发票和税款的从接到申请或申请或工商部门通知后,于10日内作出处理结果或答复。
4、双定户办理歇业手续,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发票印制与换领
1、首次领购发票,于半个工作日内办结。
2、换领发票,经查已用发票无误后,于半个工作日内办结。
3、申请印制发票,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税务行政复议
纳税人对税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并申请行政复议的,于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调帐检查
调取帐册检查,于2个工作日内退还帐册之日起15日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投诉电话:0752-3223157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陈江大道中10号    电话:0752-3223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