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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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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纠纷,防止激化为刑事案件。
2、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乡镇街道社区依法治理。
3、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
4、担任乡镇(街道)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培训调解人员。
7、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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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所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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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计划和部署,组织起草本所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工作总结。
- 承办并指派本所工作人员办理各项业务,审阅、核发本所有关文件。
- 负责制定核完善司法所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 负责司法所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审核、审批。
- 管理本所业务经费。
- 负责组织落实本乡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 负责组织落实本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
- 抓好本所的政治、业务学习核内部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抓好本所队伍建设。
- 完成局领导和镇(办)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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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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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事原则,切实维护辖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2、敬业爱岗,服务群众,热情主动,办事公正。以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社会效益为服务宗旨,创建一流的司法所。
3、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热情待人;对群众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不推搪,不推诿。
4、依法、公正、高效、廉洁。
5、对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民间纠纷,接到群众举报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调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6、主动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协助辖区单位开展普法教育,义务为辖区单位上法制教育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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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接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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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待群众必须讲文明、讲礼貌,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
2、接待外单位联系工作的同志,必须主动问明来意,根据其要求积极协助解决。
3、对群众来访,必须认真听取意见,做好登记和纪律,及时送领导审阅,按领导批示处理,做好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4、对群众求助,必须及时弄清情况,急群众所急,向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5、严禁在接待群众和业务部门的同志时采取生、硬、冷、横、推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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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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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与镇(办)各项综合、专项治理及严打斗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执法检查。
2、担任镇(办)法律顾问,为基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协助镇(办)制定规范性文件。
3、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设立“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群众来电法律咨询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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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办公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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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场所整洁。不得乱丢废物、烟头和随地倒水、倒茶、吐痰等。
2、办公室布置要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报刊、衣服不能乱丢乱挂,做到办公室桌面整齐,室内整洁。
3、不得在墙上乱画乱贴。通告、通知、标语等要在指定的地点张贴,墙壁、门窗不得随意张贴、打钉。
4、爱护公共财物和大楼各种设备,不得损坏或擅自搬移、拿走公共物件。办公室配备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贵重设备要注意保护,按规定使用,不得用办公电脑玩游戏、看影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公用公用设备、仪器办私事。
5、非工作关系使用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严禁长时间占用电话。
6、报纸、书刊阅后要摆放在指定地方,不得乱放。
7、办公时间不得在办公室睡觉、打扑克、下棋;不得在办公室闲谈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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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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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法院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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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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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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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当事人到主管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
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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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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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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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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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纠纷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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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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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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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调解书 |
→不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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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不予受理及解决途径
→自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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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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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陈江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501 联系电话:0752-3896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