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证程序
(1)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程序
①先到村(居)委会领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经本村(居)委会审批后,携带户口本(附身份证号码)、本人一寸免冠 相片一张,已婚人员还须携带节育手术证和查环查孕证明。
②到镇计生办核实审批后办理证件,并收取工本费5元。
(2)办理《准生证》程序
①先到本村(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填写后由本村(居)委会或 夫妇双方单位核实、审批(加盖公章)。
②女方到镇计生技术服务所检查预产期。
③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结婚证、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到镇计生 办核实审批后办理《准生证》。申请生育二孩的还须提供查环查孕 手册、计划生育合同书及女方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的复印 件。
(3)办理《独生子女证》程序
①到本村(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农村户口一式四份),填写后由本村(居)委会或夫妇双方单位盖章。
②携带户口本、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小孩一寸相片一张到镇计生办办理证件。
2、验证程序
凡进入我镇15天以上的流动人口须持有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到镇计生办查验。逾期交验或无有效计生证明的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第六十三条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于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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