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欢迎来陈江投资置业!招商电话:0752-3896633  
首 页 > 党务专栏 > 四民工作法> 推行“四民工作法”的基本原则
     
 

 

推行“四民工作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街道党工委、村党组织对实行“四民工作法”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统一协调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基层民主政治的前进方向。村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各种组织以及各项工作的制度和保障机制,推动“四民工作法”健康有效开展。
  2、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村“两委会”及村民小组班子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要在村民中广泛开展法制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建设和谐平安新农村。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要坚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酝酿,让每个人都能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表决。要做好持不同意见的村民的思想工作,促使决策事项顺利实施。
  4、坚持因地制宜原则。要以“四民工作法”的普遍意义指导当地工作,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各村要按照《惠州市村级“四民工作法”操作规程(试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使它更符合本村实际,更广泛地代表村民意愿,更有利于在本村推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5、坚持实践创新原则。要认真学习“四民工作法”的深刻内涵和基本程序,认真实践,大胆创新,不断总结、完善。要以实行“四民工作法”为动力,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富特色、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