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投资者商业登记文件(个人投资者可免)及公章(复印件2份) 2、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2份) 3、投资者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份) 4、申请成立的独资公司董事成员名单(2份) 5、申请成立的独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大一寸照片(2份) 6、申请成立的独资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10份) 7、申请成立独资公司章程(10份) 8、使用场地证明材料(2份…… 9、设备清单(2份) 10、提供环保部门意见(2份) 外经贸局收到上述资料后,按审批权限审批,在五个工作日内批复。 (注:凡涉及基建、技改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需报规划局立项审批。) |